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邮团字〔2018〕4号
各级团学组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团学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实现资源整合、上下联动,推进校园文化活动“体系化、板块化、品牌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部分校园文化活动实行立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主旨: (一)定位准确、主题明确。立项选题要求结合当代形势、时代特色和各类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选题注重结合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及中华民族主流传统文化、结合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系部学科专业特点、结合青年学生成长发展实际需求。 (二)结合实际、特色鲜明。选题应结合学部实际、学生组织特点、申报群体优势等方面,综合考虑设计活动项目,体现特色。 (三)辐射面广,示范性强。要求活动实施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有明确的受众群体,能形成一定的校园影响甚至社会影响力,实现品牌的建设。 注:选题可以通过在师生中开展“众创众筹众评”的方式进行征集,促使青年师生参与到活动的设计、开展、评价的全过程中。 二、申报对象 学院群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及其二级部门(包括:教工团支部、优秀学生群体、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大学生宣传中心、系部团总支、系部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等) 三、立项类别 (一)校园重点活动 1、立项时间: 单项活动:新学期初 系列活动:特定时间点立项,一般在活动召集组织初期 2、申报主要对象:院级团学组织、系部团总支 3、重点活动立项内容参考(见附件1) (二)校园特色活动 1、立项时间:一年内 2、申报主要对象:学生组织、各团总支、基层团支部等 3、特色活动立项内容参考(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阶段 项目负责人召集项目组成员,填写《学生活动项目立项申报表(试行)》(附件2)(包括活动申请策划书、项目团队及负责人基本信息、项目经费预算表等),将《申报表》等材料提交所属单位进行初审,之后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 (二)项目评审阶段 项目评审小组由主办单位召集相关人员组成(依据项目大小对评审小组人数进行酌情增减,一般为奇数,不少于3人)。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评定并给予一定的修改指导意见,必要情况下协调项目指导老师。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一经同意,项目立即启动实施。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对项目负责,确定项目所有活动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并督导实施。活动期间经费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经费使用有详细记录,经费支配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依据。 (四)项目结项阶段 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学生活动项目结项报告书(试行)》(附件3)(包括互动开展情况、成效介绍、活动特色及经验总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结果等材料)项目受理的责任单位对项目进行最终效果评估(可采取众评众议或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进行项目结项、验收。 五、总结评比 对有经费需求的立项项目除给予实际经费支持以外,将在两个节点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一)结合五·四评优工作的实施,将优秀实施项目活动与相关评优评先项目挂钩。 (二)结合年末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工作的实施,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表彰若干优秀项目、优秀团队、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指导老师等奖项。 六、工作说明 (一)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为初运行阶段,采取先对部分重点、成熟项目进行立项试点工作。 (二)项目申报工作可贯穿全年,一年中每个基层组织至少应参与一项立项工作,一经立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执行。 (三)项目经费支持以活动开展的经费预算、实际评估为依据。 七、其他 政策咨询、项目受理:院团委刘老师 联系电话:87194543 八、附件 附件1:校园文化活动立项内容参考 附件2:学生活动项目立项申报表(试行) 附件3:学生活动项目结项报告书(试行) 附件4: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校园文化活动项目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 校园文化活动立项内容参考 一、重点活动立项内容参考 (一)思想政治教育类: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学习 2、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 3、“五四”主题宣传活动 4、“与信仰对话”活动 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 6、“学本禹·讲奉献”主题活动 7、第四届“活力杯”特色团日竞赛活动 8、“四进四信”活动 9、青春▪视角素质小讲堂、故事分享会系列活动 10、“青年之家”畅言堂活动 11、其他 (二)文体活动类: 1、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第九届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 2、“绿茵杯”足球联赛 3、“雄风杯”篮球赛 4、“新生文化月”系列活动 5、“女性文化周”系列活动及节日主题活动 6、“三走”系列活动 7、元旦游园晚会 8、“毕业生文化月”系列活动 9、“风华杯”辩论赛 10、纪念“一二•九”运动主题活动 11、其他 (三)科技创新创业类: 1、学术科技节系列 2、学科竞赛 3、创业沙龙活动 4、其他 (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类: 1、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月系列及其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 3、其他 (五)其他类别 二、特色活动立项内容参考 1、团课表彰与新生联谊晚会 2、家电义务维修团队进社区活动 3、班歌大赛 4、新生杯辩论赛 5、井盖涂鸦设计大赛 6、英语演讲比赛 7、其他 附件2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活动项目立项申报表(试行)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负责人: 指 导 教 师: 申 报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一、成员基本信息
三、物资、经费预算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五、院团委审批意见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活动项目结项报告书(试行)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负责人: 指 导 教 师: 申 报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二、总结报告
三、经费使用情况
四、结项验收评审结论
附件4 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活动项目化经费的管理,优化经费配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活动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开展活动项目实施的经费。 第三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与项目申请、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验收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 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 第五条 项目经费要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三章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核批 第七条 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申报项目时,应当编制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第八条 经费支出预算包括活动展开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九条 项目评审小组应对项目申报部门申报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条 经费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评审经费预算与项目目标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项目所需经费的总量以及各支出科目的合理性,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 项目评审小组审定(审议)的项目经费预算,经审核程序后,正式下达项目经费预算批复。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需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调整的,由项目承担小组提出书面调整申请,经项目评审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项目经费审批同意后,由团委按规定程序先拨付项目经费的30%至项目承担小组。 第四章 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与评估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小组应当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项目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各类项目支出需保留正规发票用于项目结算后的审核及报销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评审小组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如符合活动项目预期效果的,则继续拨付活动项目经费的70%,如不符合,将停止经费的续拨,并按要求终止活动项目。 第十六条 中途终止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小组应提交完整费用报告,将结余或被挪用的经费退回主办单位。 第五章 项目经费决算及问效 项目申请验收时,项目承担小组应当提交项目经费结算报告。 第十七条 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下达的经费预算情况,若调整经费预算的,应当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三)项目经费开具的发票及明细。 第十八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将作为对项目承担小组及责任人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当对项目的执行成效及所产生的效果给予评估,评估为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5 校园文化活动项目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团学活动项目化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选聘 1、学生组织参与申报的项目小组,原则上由相关学生组织指导老师担任。 2、系部团总支为单位的项目申报小组,原则上由学部团总支书记担任。 3、班级为单位的项目申报小组,每个班级可指定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包括辅导员或专业老师。 4、教工团支部可根据项目内容,推荐具有相关经验及专业背景的老师担任项目指导老师。 5、未明确指导老师的立项项目,可向院团委提交申请,院团委将结合项目类别提供支持,协调配备项目指导老师。 二、工作职责 1、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计划给予指导意见,对项目内容修改完善,应注重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 2、对于相关项目,如果需要学校提供资源,须评估确定其合理性。 3、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老师须深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阶段化总结。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内容的调整与指导工作,并协助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 4、对于项目经费使用予以监督,指定专人管理活动经费,经费使用有详细记录,经费支配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依据,保证经费的合理利用。 5、项目结项,指导团队填写项目结项书(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成效介绍、活动特色及经验总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结果)等材料,推进项目顺利结项。 三、评价激励 1、结合五四评优工作、年末总结表彰工作的开展,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项目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2、获评“优秀项目”的团队,其指导老师可直接获评“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3、项目在国家、省、市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依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励办法》对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4、“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结果可以作为学院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