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我院团委、教务处拟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预赛。即日起面向全院征集参赛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校本、专科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项目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校赛日程安排 1.大赛宣传及预报名阶段(3月20日至3月27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www.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2.申报书及作品提交时间(3月27日至4月17日) (1)个人/团队作品提交,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提交个人或团队作品。 (2)请参赛队伍以系部为单位在4月17日之前,将《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参赛作品(命名为“第一作者姓名_作品名称”)电子版文档统一压缩提交到“第四届互联网+”校内预选赛专用邮箱:782552300@qq.com。 (3)并于4月17日将纸质版申报书、参赛作品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交到一食堂4楼420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7-87194543。 (4)所有参赛团队请加群530946749,备注项目名称+姓名。 3.资格审查、校内评审阶段(4月17日至4月28日)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报名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代表我院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推荐参加省赛,同时通知作品负责人补充相关资料。 4.赛前培训及作品推送(5月4日至5月12日) 校内预选赛脱颖而出的优秀参赛队伍,学校将统一安排培训,由专业老师指导参赛队伍修改、完善作品后,5月12日由院团委统一推送至省赛。 五、校赛奖励 经校内选拔赛环节后,评选出作品一等奖:1个 ;二等奖:2个 ;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对校赛获奖作品的奖励:(1)颁发证书+物资奖励;(2)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立项。(3)校内老师参与学生项目指导,按实际参与指导工作量计算核发补贴。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高度重视 各系部(校区)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尽早做好工作安排,成立专门竞赛工作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落实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系部(校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重点报道、深度挖掘。要善于发现和及时选拔树立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代表,善于发现和孵化一批有创新创业前景的项目,为营造我院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打下基础。 3.提高质量,确保实施 各系部(校区)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配备专业指导老师,提高提交作品质量,以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 |